外籍高管何时会成为非居民?他们是否需要交回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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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高管何时会成为非居民?他们是否需要交回居留许可?

A 先生是一位居住在韩国的外国高管,他正在清算其在韩国的资产,并准备与家人一起离开该国。
当外国公民离开韩国时,根据税法确定其是“居民”还是“非居民”会产生重大的税务影响。因此,我们将概述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及相关考虑因素。

1. 税法中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的标准

根据《所得税法》,“居民”是指在韩国拥有住所或在韩国居住满183天以上的个人。不符合此条件者则被视为“非居民”。在这种情况下,关键因素并非国籍或永久居留权,而是实际居住地。以下标准是确定居民身份时综合考虑的因素:

  • 居住期限:在该国居住183天或以上
  • 职业:您是否在该国工作及其特点
  • 家庭:是否与家人同住在该国
  • 资产:您是否在韩国拥有房地产或其他资产

换句话说,即使某人是外国人,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也可以被认定为韩国居民。反之,即使持有居留许可,如果某人没有在韩国居住的合法理由,也可以被视为非居民。

2. 非居民身份的确定和转换时间

如果A先生携家人离境,并已妥善安排好所有国内资产、工作及其他生活事宜,则根据一般标准,他被视为符合非居民身份的要求。但是,这仅适用于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例如被派往已知的海外业务地点。

同时,如果居民移居国外,则从离开之日起的第二天起,该居民将被视为非居民,其税务身份也将根据该时间点而发生变化。

3. 是否必须交回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的存在与否并非判定税务居民身份的决定性因素。这是因为所得税法侧重于实际居住安排。然而,在实践中,提交居住证明会产生以下影响:

  • 根据《海外韩国人法》,如果您不打算再次入境,则必须归还该物品。未归还物品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 它可作为正式表明纳税人无意再次入境该国的一种方式。

因此,如果A主管不打算长期居住在韩国,建议自愿交回居留证,以遵守税务机关的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法律不利后果。

4. 结论

根据《所得税法》,居民身份的认定并非依据国籍或居住地,而是依据居住中心所在地。如果居民因迁居而离开韩国,则自离境次日起即被视为非居民。虽然退还居留许可并非强制性要求,但如果计划不在韩国长期居住,则建议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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