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部修改三项投资规章“禁止连带责任、扩大并购基金投资范围”

中小企业和风险投资部(部长吴英珠,以下简称“中小企业部”)宣布,将从5月28日至6月17日进行为期20天的行政通知,对《风险投资协会注册和管理规定》、《创业策划者注册和管理规定》和《个人投资协会注册和投资确认书发放规定》进行修订,以创建健康、充满活力的风险投资生态系统。

◆ 制定禁止创业策划人与个人投资协会承担连带责任的新规定(《创业策划人登记管理规定》、《个人投资协会登记及出资确认书核发规定》)

过去曾发生过初创企业代表被要求对投资资金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创始人资产被扣押的案例,这提出了对风险投资中过度连带责任进行制裁的必要性。因此,母基金('18)和风险投资公司/协会('23)都体现了禁止第三方连带责任的规定。

此次修改禁止创业策划者和个别投资协会对第三方提起连带责任诉讼,从而将规定范围扩大并适用于中小企业部管辖的所有风险投资公司和协会。由此,创业者等可以减轻负担,投资者也可以专注于原本的投资,有望强化风险投资生态系统的健全性。

◆ 扩大并购创业投资基金对上市公司的投资额度(《创业投资协会登记管理规定》)

为激活风险投资复苏市场,“活力风险投资生态系统创建计划(22)”宣布扩大上市公司并购风险基金的投资限额(此前为基金出资额的20%)。因此,根据《风险投资促进法实施令》授权,为收购和合并中小型风险投资公司而成立的风险投资协会对上市公司的投资限额设定为60%。预计这将成为灵活实施并购基金收购和合并方法的重要机会,从而激活复苏并加强投资基金的良性循环。

简化创业投资基金中间分配程序,确保再投资顺利进行(《创业投资基金登记管理办法》)

现有的风险投资协会每次进行中间资本分配都需要得到会员的同意,这导致即使是向投资者分配少量回收资本,每次也需要得到会员大会的批准,过程复杂且耗时。

该修正案规定,在风险投资协会章程中预先规定了资本分配方法的情况下,可以在提前14天通知会员后进行资本分配。预计此举将有助于简化风险投资基金的中间分配流程,从而促进顺利再投资并提高风险投资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投资政策部长金奉德表示,“期待此次修改能够强化风险投资生态系统的健全性,打造复苏和再投资顺畅的投资环境”,并表示,“计划在行政公告期间收集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修改方案,经过监管审查等程序后迅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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