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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P2P交易所凭借其去中心化、用户对用户直接交易等特点,在全球市场上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波动性也日益增强。因此,随着点对点(P2P)交易的快速增长,交易所运营商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独特会计要求。由于P2P交易所作为用户之间直接交易的中介,其结构性特点使得交易处理方法、收入确认、营业收入确认等各种会计处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将讨论虚拟资产运营商(交易所)的会计问题。
1. 虚拟资产的主要类型
指虚拟资产的术语是硬币和代币。币有自己专用的区块链网络,而代币没有自己专用的区块链网络,是基于币创建的。在虚拟资产的会计准则中,硬币和代币均被记录为“代币”,没有区别。
1)实用代币:代表使用特定基于区块链的平台或应用程序的权利,或访问或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的代币→大多数类型由公司发行。
2)支付代币: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发行的代币,作为支付、汇款或价值手段。
它用于转让,是持有人不能向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的形式。
3)代币证券(证券型代币):资本市场法项下的证券已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实现数字化。
2.虚拟资产交易所(P2P)的会计处理
对于虚拟资产交易所,实用代币、支付代币和代币证券均被考虑。关键会计处理和考虑因素如下:
1)客户委托代币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持有的客户委托代币,通过确定企业是否将其确认为资产或负债来判断企业或客户是否对代币拥有控制权。在涉及经营者向顾客返还代币的义务的负债方面被优先考虑并记录为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下,采用公司的兑换价格并记录为负债。
对经济资源控制能力的判断,依据以下指标进行。
① 经营者与收货人之间的私人合同
㉠ 代币的权利、利益或法律所有权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转移给经营者。
㉡ 企业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未经委托客户同意或通知的情况下,将为企业目的而存放的代币出售、转让、出借、质押或作为抵押品提供;
㉢ 寄售客户是否可以根据合同随时将存入的代币转移或提取至其他交易所或钱包
㉣是否存在影响收货人与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单独合同
㉤ 当寄售客户获得与代币相关的所有经济利益时,业务经营者是否有任何限制
㉥ 发生硬分叉时谁受益?
② 监管经营者的法律法规
㉠ 适用于经营者和寄售客户的法律是否规定了代币的所有者;
㉡ 当企业破产、清算或解散时,寄售客户的合法权利是否存在(是否受到企业债权人的保护、是否不被纳入破产财产等)
㉢ 合法委托的客户是否有权随时提取存入的代币,如果没有,是否有合法权利领取存入的代币。
2)经营者持有的代币的会计处理:对于虚拟资产经营者作为“自有”持有的代币,按照持有目的(经营目的)和经营惯例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因相关规定或其他原因无法出售或经纪,且仍持有,则归类为无形资产。
3)企业处置所持有的代币时的会计处理:在向第三方处置(转移)时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损益时,需考虑其是否与主营业务活动相对应进行判断。主营业务活动产生的损益为营业损益,其他损益为营业外损益。
4)存款营业收入及存款使用费的会计处理:对于存款营业收入,作为单独的营业外收入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存款使用费(支付给客户的利息),会计作为单独的非营业支出进行。虚拟资产业务经营者(交易所)一般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因此不作为主营业务活动,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5)不承认客户存款资产:P2P交易所一般作为用户之间的交易中介,不持有或接受虚拟资产。然而,如果平台通过托管功能持有资产一段时间,则可能会将其披露为或有负债或承诺,具体取决于是否存在合法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6)收入确认:当交易所获得在客户之间达成交易时收取约定费用的权利时确认收入。此时交易手段可以是现金、硬币、或者自发代币。
7)自发行代币的会计处理:如果出于客户获取/奖励、费用折扣或社区建设等目的发行自己的代币,则必须在会计中将其归类为资产、负债或资本项目,而不能直接将其确认为收入。
对于奖励和空投,它们被归类为广告费用或非营业费用。但若存在与收入对应的条件,则作为未赚取收入或合同负债作为向客户支付的对价进行会计处理。
8)保证金及准备金(纠纷保障金)的核算:P2P平台设立风险保障金或保证金制度,以应对用户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该资产被视为流动负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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